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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费

航空代理费改革之后的猜想

        一项延续了21年的佣金政策,即将在今年10月终结。
        事情源起:民航局2008年5月底下发《关于改变国内航空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管理方式的通知》。

自2008年10月1日起,改变现行由民航局 统一规定手续费支付标准的管理方式,具体由航空运输企业与销售代理企业按照平等自愿原则,签订委托代理合同,在委托代理的业务范围内协商确定手续支付标准、支付条件、奖励办法以及管理办法,并于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,报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。

        将全文阅读之后,表面上来看是职能部门将隐匿很久,心照不宣的违规行业操作放在了太阳底下,表面上取消了原有的“规范”约束既然业内都默许认可的东西,何必扣上不合法的牌子。企业更加自主,实质上是有关部门不必抱着职业风险过日子。距离10月1日尚有1个半月的时间,《通知》的目的和执行方式表达清晰却又模糊,这与《通知》的出台目的有很大关系,原意只关乎“合法化”,而没有考虑可执行性。各航空企业都在相互观望,尤其关注三大集团的动作。在代理业内将此次变革称为“十月风暴”,有人认为“零代理费”时代即将到来,有人认为新的业态将得以繁盛,而传统业态行将末路。
        Panda认为《通知》一文实际产生的影响远没有想想那么巨大,在主要客源仍掌握在代理商手中的局面下,各公司仍不会放弃对代理人的奖励和扶持。除非各承运人均形成合力,去掉佣金,致力B2C和各类直销。但达到如此默契,很困难,没有那家公司去做这个领头羊!
三个猜想: Continue reading…